本會為內政部核准成立之人民團體,依章程規定設有理事會、監事會。理事會內設常務理事、置理事長,綜理一切會務。為了強化會務,因應社會形態、經濟的變遷,於理事會下分設各專業小組,分別負責相關業務的研究、分析、建議事項。為了強化公會財務更趨健全,修改章程,於監事會下設常務監事,增置召集人一人。